昨日,成都市食药监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郫县查出3家水发产品加工窝点的案件。据介绍,这3家窝点用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泡发毛肚等产品。过氧化氢属于非食用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3家窝点的非法添加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法》。目前,这3起案件已经被移交郫县公安局。郫县公安局已经对3起案件立案调查,对加工现场的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2014年春节后,谢某、周某、赵某三人在郫县安靖镇雍渡村分别租用民房,用于加工制作水发产品。3家作坊均未取得合法生产相关证照,其加工场所十分脏乱,不符合食品生产要求。现场统计,3家作坊总共发现了7桶25公斤装的过氧化氢溶液。除此以外,还有7瓶甲醛溶液以及1桶无标识的烧碱。谢某承认在加工制作水发产品过程中添加了过氧化氢溶液。周某、赵某两人承认在加工制作水发产品过程中添加了过氧化氢溶液和甲醛溶液。检验结果显示,谢某加工制作的黑毛肚、鱿鱼、白毛肚检出过氧化氢。周某加工制作的毛肚、黄喉及浸泡物检出过氧化氢。赵某加工制作的黄喉及浸泡物检出过氧化氢。虽然周某、赵某在现场询问中承认使用过甲醛溶液,但最终的检测并未检出甲醛。
发布时间:2014.05.21 查看次数: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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