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欧盟官方日前发布公告,就自中国和印度进口的草酸产品反倾销案做出终裁,山西原平化工有限公司和山东丰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分获单独税率14.6%和37.7%,其他企业获得全国统一税率为52.2%。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本案涉案企业数量较多,前段时间,欧委会采用抽样方法选择应诉企业,山西原平化工有限公司被抽中,省商务厅等部门在立案第一时间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充分了解案情、分析案情,及时与商务部、五矿化工商会保持联系与沟通,帮助企业制订详细应诉方案。
原平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公司在我国有机化工原料企业100强排行中名列第43位,是山西省重点企业之一。1993年公司获得自营进出口权以来,产品已远销欧美日本及东南亚36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享有广泛盛誉。
经过企业及有关方面的积极努力,山西原平化工获得了最低的单独税率,应诉工作取得较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