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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重新评估“冰醋酸”的去留 |
食品问题屡经周折,如今轮到食醋风波。日前,《济南日报》记者向业内人士求证时,山西金醋生物科技公司总裁王建忠透露了一个信息:市场上销售的真正意义上的山西老陈醋不足5%。
据业内人士介绍,山西老陈醋不用任何添加剂,是纯粹的“酿造食醋”,如果能在其中检测出苯甲酸钠,可以推断出其是冒牌产品。苯甲酸钠是一种廉价的防腐剂,并不难检测出来,甚至很多食品能够直接标注出“含苯甲酸钠”的字样。因此,相关部门有条件、有必要开展集中检测、清理活动,以此回应公众质疑,并维系市场秩序。毕竟,冒用“山西老陈醋”的牌子,实属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更是对消费者的欺诈。
当然,问题并不仅限于“山西老陈醋”被冒牌。尽管普通食醋不必都按照山西老陈醋的工艺生产,尽管国家标准允许“配制食醋”的存在,但“配制”的规范与检测技术,也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在国家标准中,酿造食醋可以与食用冰醋酸、食品添加剂混合配制而成“配制食醋”,但同时,冰醋酸又有食用级、工业级之分,后者为国家明令禁止。问题之严重的地方正在于:通过现有的检测技术,食用冰醋酸、工业冰醋酸之间无法得到区分。媒体所俗称的“勾兑醋”,由此而显得问题严峻。
工业冰醋酸运用于食用醋,自然乃利益驱使。食用醋不能任意调价,而面对成本压力,不良商家自然会百般设法规避压力,譬如擅自勾兑工业冰醋酸。另外,食用醋的生产企业,有大有小,分布较散,不易清查。而且,就算可以下定决心清查,但检测技术达不到,依然于事无补。
由此,让我们深感疑惑的是:既然食用冰醋酸、工业冰醋酸无法通过检测而被区分,工业冰醋酸只是明令禁止又意义何在?只是单纯指望企业从严律己吗?而且,检测技术有待提高的情况下,国家标准又如何能够允许“冰醋酸”的添加?难道这一添加剂的使用,不需要以检测技术到位为前提吗?
总之,“冰醋酸”的安全隐患经媒体报道而显现,而我们也有理由建议:重新组织评估机制,确定“冰醋酸”的去留问题。今年5月,卫生部针对添加剂问题发出情况说明时,称:如果“有新证据表明(添加剂)存在安全隐患的,卫生部将及时组织重新评估。”当然,这只是针对添加剂本身的安全隐患而言,而工业冰醋酸并未被视为食品添加剂。但是,这不代表工业冰醋酸被冒用的可能性能被自动排除只要它有被冒用的可能,且只要检测技术无法区分,“冰醋酸”就存在着安全隐患。
可以想到的是,如果简单排除“冰醋酸”的使用,“配制食醋”的市场将面临极大挑战。但是,如果掂量食品安全、食品的生产与销售之轻重,前者显然要优先考虑。检测技术不足自然是个问题,但食品标准脱离于检测技术而存在,是一个更大的问题。如果为了确保“配制食醋”的市场稳定,相关部门提升检测技术就是必须。但在技术仍然缺位的当下,重新评估“冰醋酸”的去留也是必要的。
发布时间:2012.09.14 查看次数: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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