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草酸就当白酒喝,结果落下八级伤残,巨额医药费谁来负担。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这起侵害健康权纠纷的案件。
去年2月24日,刘某雇请白某、曹某到渔业公司买鱼,当天中午,二人到该公司食堂用餐。由于天气较冷,同来用餐的该公司职工何某见厨房一白色塑料桶装有液体(实为草酸),以为是白酒,就到厨房用碗倒来准备饮用,曹某看见后也拿着碗进入厨房并由何某倒了一碗,曹某喝了一小口后递给白某,白某遂喝下。此时,该公司其他员工发现白某等人误将草酸喝下,即将白某等人送往当地卫生院治疗。因伤情较重,白某几经转院治疗,历时数月,用去医疗费31463元,并其它损失42994元,后经重庆市永川司法鉴定所评定为伤残八级。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白某所受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白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而其自身未充分注意,误将草酸当白酒喝下而受伤,应当自行承担主要责任。渔业公司管理不善,在厨房放置危险物品时不作警示标识,于餐饮活动中未尽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白某遭受人身损害,与白某的损害后果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白某29237元。渔业公司职工何某等,虽因其未安全履行相应职责致白某受伤,但应由其所属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故何某等于本案中不应承担责任。雇主刘某,因白某并非在从事雇用活动中受伤,也不应承担责任。曹某虽因其先前行为具有一定过错,但因白某自愿放弃要求其承担责任,故曹某于本案中亦不承担责任,曹某应当承担的责任由白某自行承担。遂判决渔业公司赔偿29237元。
渔业公司不服,上诉到重庆五中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据重庆五中院民一庭负责人介绍,2011年以来,该院已经审理了多起误食误喝有毒物质的案件。尤其在农村地区,对于农药、有机溶剂、工业试剂等储存不规范,随意摆放,是这类案件高发的主要原因,轻的残疾,重的危及生命。他们审理此类案件,往往现场开庭,化解纠纷更注重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