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11点许,铅山县公安局鹅湖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当日10点左右,有一外地人在鹅湖镇江村村,用家养甲鱼充当野生甲鱼贩卖,骗取村民钱财。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出警,并在街上找到了贩卖甲鱼的外地人,遂将其带到派出所调查。 本文来源于上饶新闻网[www.srxww.com]
通过调查,该外地人姓周,系南昌新建县石岗镇人。据周某交代,当日,他从市场上买来9只养殖甲鱼,并在甲鱼身上涂上高锰酸钾后,在鹅湖镇江村村冒充野生甲鱼进行出售,以骗取钱财。周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鹅湖派出所遂依法对周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发布时间:2012.10.11 查看次数:1124
|